中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凖備再取消9項死刑罪名。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一(27日)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重點之一是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凖備取消9項死刑罪名。
習近平政府在2013年11月的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提出,要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而上周剛結束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則以「依法治國」為主要議題。
2011年的中國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死刑。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得到業界和許多分析人士的支持,認為這是中國向世界廢除死刑潮流靠攏的進步舉措。
積極意義 在北京的職業律師、法學博士金曉鵬在接受BBC中文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逐步廢除死刑或者逐步減少適用於死刑的罪名,體現了中國司法改革和刑法進步的趨勢,具有積極意義。
根據官方公布的資料,這次刑法修改將取消的9項死刑罪名是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
金曉鵬律師對於為什麼當局計劃取消這幾類死刑罪的理由分析說,這顯示了中國對這些特定犯罪項目的「社會危害性」在認識上起了變化。
從理論上說,世界上所有國家對包括死刑在內的犯罪量刑時的輕重標凖,都是依據這一犯罪對社會危害嚴重性的判斷。
因此金曉鵬律師說,中國在選擇取消死刑罪名時,首先要取消的是那些現在看來對社會危害嚴重程度較輕的犯罪,也就是非暴力恐怖的、對社會公共安全不構成重大威脅的犯罪。
中國有關當局也表示,在2011年取消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後,中國的社會治安沒有因此受到負面影響。社會各方對減少死刑罪名的反應也很正面。
尊重生命的定義 但是儘管中國近年來取消了多項死刑罪名,包括這次凖備取消的9項在內,中國仍然保留了46項死刑罪名,而且中國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還是超過全世界所有其它國家執行死刑數量的總合。
目前全世界已經有139個國家在實質上廢除了死刑,許多國家除了叛國罪之外,其它所有罪行都不適用於死刑,所以中國保留死刑以及處死人數之多,招致反對死刑團體的強烈批評。
批評者說,中國在判處死刑方面濫用法律,在執行死刑人數上缺乏透明度,顯示出對生命的不尊重。
但是在一些已經廢除了或者實質上廢除了死刑的西方國家,隨著暴力恐怖犯罪的增多,近年來提倡恢復死刑的聲音逐漸出現,而且有跡象顯示,支持恢復死刑的人正在增加。
相當一部分人認為,那些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比如大規模殺害無辜,尤其是殘殺兒童的罪犯,用納稅人的錢來養活他們終身,甚至供他們在監獄學習,這才是對生命和人權的最大不尊重。
回到中國的話題,一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認為,無論是中國的傳統文化,或者是日益中產階級化和現代化的中國社會,絕大多數人是否能接受不再「以命償命」的社會公正觀,徹底廢除死刑,仍然缺乏可行的基礎。
金曉鵬律師的觀點是,世界司法文明的趨勢是一定要向完全廢除死刑的方向前進,中國也不能例外,早晚要順從世界潮流,逐步廢除死刑。
缺乏替代刑法 但是金曉鵬指出,目前的中國不具備徹底廢除死刑的條件,原因並不是中國需要用死刑來預防和威懾犯罪,而是在刑法設立的立法方面,中國沒有可以替代死刑的量刑。
在許多廢除了死刑的國家,對於那些犯下了對社會危害性特別大罪行的罪犯,有一條「終身監禁」可以適用,因為被終身監禁的罪犯永遠失去了自由,生不如死,這條刑法在防止犯罪的意義上並不亞於死刑。
但是中國刑法中沒有終身監禁。死緩和無期徒刑都不是終身監禁,在服刑的罪犯符合減刑的各項條件的情況下,死緩可以減為無期,而無期又可以減為十多年監禁,因此按照中國的現行法律,無期是可以減為監禁十多年的。
許多人擔心,在中國的現行法律下,如果廢除了死刑的話,惡性犯罪就會增加,就會直接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尤其在沒有清除司法腐敗的情況下,犯下包括「買兇殺人」在內的罪行,都可能被減少到十多年監禁。
因此,在中國和其它一些具有數千年「以牙還牙」、「殺人償命」傳統和文化的國家,要想完全廢除死刑,在設立替代死刑的刑法的同時,也必須提高公眾對生命價值的尊重,以及對「並不是只有死刑才能防止犯罪」的理念的社會認同。
(責編: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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