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chainwen (1000)
看板ChangHua
標題[食記] 鹿港海蚵之家回應chinoyan網友3月27日的批評
時間Thu Apr 9 12:44:26 2015
店家回應chinoyan網友3月27日的批評 我是店家經營者的家族晚輩,謹代表說明當時發生的情況。chin oyan網友的PO文無證據且邏輯錯亂。先是說自己吃到臭油蝦猴、想吐, 沒幾分鐘,又去同類型的別家餐廳用餐,用餐完,最後又喝咖啡壓制 臭油味。壓制臭味的當下,才遇到臭油味老闆在街頭找到他,退錢給 他。收錢之後,回家途中,竟忍不住吐了好幾次…(原文『[食記] 大 反推 -> 鹿港 海蚵之家PO於Mar 27 23:02:35,請自行往前找) chinoyan網友情緒性的文章將自己的胃覺分割成好幾部分…事實 上,在chinoyan抗議時,同期間三分鐘內的炸蝦猴,內用的客人要求 打包帶走。都有錄影,店家對於chinoyan網友在味道的不滿意,已選 擇退款處理,但完全沒想到chinoyan網友竟到網路PO文批判店家自稱 誤用廢油,內容不實。 本店24小時錄影,根據錄影,3月26日,與chinoyan同一時段的客 人吃完、有打包蝦猴,chinoyan是19:29購買。那個客人則是19:31內 用,後來於20:00還打包帶走。如何能說店家用廢油料理?錄影資料已 經備份,可證當日完全是使用當日所開新油桶的油料理,所以老闆娘 無任何理由污衊自己誤用廢油。據老闆娘口述,當時是因為chinoyan 質疑有油耗味、將東西丟在店門口、離開,老闆娘才出門尋找,退款 時,向其解釋『孩子們(指工讀生)不可能用廢油炸東西給你』。 Chinoyan自己亦於文中敘述,老闆娘是在他向店員抗議、丟下食 品、離開後,又經過他在別家店用餐後,才在外面街道找到他、退款, 時間已經至少過了十多分鐘。各位覺得,顧客於工讀生面前丟下物品, 經營者知道後,還會出門找的店家,是什麼樣的一家店?經營者是什 麼樣的人?本於相信人性,在chinoyan跟工讀生抗議未果後,老闆娘 追出門尋找chinoyan十多分鐘,將錢退還。但chinoyan網友卻稱老闆 娘表示誤用『要倒掉的』油料理,所以才退款,導致此事件需要澄清。 鹿港海蚵之家自1960年代經營至今,是目前鹿港極少數的小吃老 店,經營者都是家族內女性長輩擔任。這些長輩年齡介於60-70幾,所 以在處理爭議的過程中,往往相對處不利地位,沒有能力上網闢謠。 經營餐飲業,由於食材眾多,如蝦猴一次進貨上千隻,不可能保證每 一隻都完全沒問題,所以當顧客反應,那就是退錢而已,本店從不會 去質疑顧客,當然也不可能去吃顧客認為有問題的那盒蝦猴,萬一是 顧客吐掉的單一隻有問題,難道要跟顧客爭執嗎?何況Chinoyan是外 帶離開幾分鐘後,才拿回來要求店家試吃,這符合食品安全的理念嗎? 從經營之初,本店所使用油品為餐飲市場相對較貴的泰山沙拉油, 未曾換過品牌,且每日用過之油,皆是當晚打烊時置入回收桶、交回 收業者,絕無使用隔夜油,不可能發生chinoyan網友所稱有油餿味及 誤用『要倒掉的』油料理等事。回收業者知道此事後,表示若有訴訟, 願意幫忙出庭作證。 不幸的是,chinoyan的文章被TVBS網路爬文廖姓記者引用,報導 一出,害老闆娘被商圈的有心人士拿來大做文章,讓這個上年紀的女 性長輩驚慌數日。老闆娘單純到可以,基於相信顧客,還有記者誠懇 地表示要幫忙澄清網路謠言,竟想給網友下台階,還向TVBS推測可能 是該批蝦猴品質不佳造成誤會,希望息事寧人。可是當日消費,有提 出異議的,實際僅有chinoyan一人。 經聯繫chinoyan,他知道店家有錄影後,仍不願認錯,僅表示無 法證明自己所言為真,偏偏TVBS還選邊相信他。在我去信質疑,更表 示報導『符合新聞倫理』。我只能說,一個上了年紀、善良的小吃店 經營者,在她出門尋找不滿意顧客十多分鐘、無條件退款時,應該是 不會想到自己即將變成新聞裡言行不一的奸商吧。 值得注意的是,chinoyan提及去同類型的別家餐廳用餐(也有賣 蝦猴)。老闆娘一開始完全沒意識到價位的事,但我閱讀 chinoyan的 PO文,看到『可以接受東西比別人貴』等文字,才問老闆娘,另一家 餐廳的蝦猴價位,她才去查,發現有相當價差。我懷疑chinoyan是因 為逛到更便宜的產品而不開心、引發此事件,所以我再度去信chinoy an解釋,這家店從不以價位爭取生意,每日換油及進貨的品質均使其 成本墊高,不開心、要退貨也不需要用這種方式。 對價差問題,chinoyan仍堅稱是因油耗味引發,與價位無關。更 稱當時老闆娘退款給他時,確實有說過誤用要倒掉的油料理。然而, 在我告知chinoyan店家有錄影,不可能自己潑自己髒水,考慮對其提 起妨害名譽之訴。Chinoyan則回應表示,自己的底線是承認:無證據 顯示店家說過誤用廢油料理。以chinoyan的回應態度為例,在我們永 遠無法測知他人內心的真實想法的前提下,我如果在網路寫『我沒證 據證明chinoyan是因為另一家餐廳蝦猴價格遠低於本店,才引發此事 件,但chinoyan數分鐘內,確實到了另一家價格更低的店,也吃了同 類產品』,那我到底是想要表達什麼呢? 我無意誤導各位的思維,但是此事件必須澄清: 一、 Chinoyan表示海蚵之家的蝦猴臭油味,離開十多分鐘後,老 闆娘有出門找到他、退款。與其同時段3分鐘內,有人消費蝦猴,無異 議、還打包。全日購買者眾多,也無人提出異議。 二、帶著充滿油耗味的胃,Chinoyan去了另一家更便宜的店,又 吃了蝦猴,覺得很好吃。 三、 經我通知,Chinoyan知道海蚵之家有24小時錄影,沒有所謂 誤用廢油料理的事。但仍表示,是老闆娘自己說誤用廢油的,但自己 無證據可證明老闆娘說過這些話。 四、 店家查到Chinoyan在另一家更便宜的店購買同類產品,懷疑 是價格因素導致Chinoyan不爽,但也無證據可證明。 五、Chinoyan在另一家更便宜的店用餐,回家吐了,但跟這間店 的食物無關。是更早之前吃的海蚵之家蝦猴害的。 六、 TVBS爬文記者私下認為Chinoyan的PO文非常可信,但卻告訴 店家要幫忙澄清,店家因受騙而配合採訪。 七、TVBS對匿名文章非常相信,認為匿名者網路PO文比店家的錄 影更可信,且於事發後,宣稱以PTT匿名文章撰寫新聞,符合新聞倫理。 以上,chinoyan網友的PO文稱店家自稱誤用廢油,是無證據的, 店家每日都用新油,也將爭議日的錄影留存,沒有誤用廢油的事,且 Chinoyan是當日同類產品消費者唯一提出異議的人。店家目前正在思 考提訴訟的必要性,希望各方人士瞭解網路使用的言論責任,沒有證 據,不要隨意發言傷人。感恩~ 林千文 原PO文字內容如下:
※ 引述《chinoyan ()》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滴 : 昨天約晚上七點半,我和家人一起到 鹿港老街,因為我沒吃過蝦猴,家人都吃過了 : 就點了一份來試吃 : http://i.imgur.com/E0LmxFV.jpg
: 一開始是一位男店員來介紹,說有分在地的蝦猴和不是在地 : 想當然我們便點了一份 在地 蝦猴試試 : 男店員炸好後,一份250元,約一個便當盒大小 : http://imgur.com/SAmn4NN
: 拿到後我先試吃了一口,第一個感覺是 : 只有吃到油的味道,而且油還是又臭又苦的油,感覺像是炸油壞掉了 : 因為我沒吃過蝦猴,不知道是否本來蝦猴就是這樣,便拿給了其他三位家人吃看看 : 家人皆表示,味道不對,可能是壞的 : 由於當時尚未走遠,便走回店家,詢問男店員,有股苦臭味,是否正常 : 並試著拿一支給男店員吃,男店員沒吃,便說:蝦猴本來就有股味,是正常現像 : 這時,一位看起來像老闆娘的走過,也附和男店員的說法 : 我請像老闆娘的店員,可否試吃一口看看,像老闆娘的店員一口都沒吃 : 就說:那個我們都常吃,本來就是這個味道 : 我想說可能是我們不懂,於是便走了,走了幾步家人想吃另一家店的東西 : 那家店剛好也有賣炸蝦猴,我便請老闆試吃看看,上一家的蝦猴味道是否本來就這樣 : 老闆可能基於同業,沒有任何批評和意見,拿起來後沒有吃,只摸了一下 : 然後拿出自家的蝦猴約十支,當場現炸給我們試吃 : 吃下另一家的試吃蝦猴後,當場實在很生氣 : 因為,一吃便知道蝦猴正常的氣味是怎樣,很像炸蝦 : 海蚵之家的蝦猴明顯有問題! : : 我便拿了約吃了十支的海蚵之家的蝦猴,走回海蚵之家 : 交給那個男店員,表示:這東西我吃不合,你們自己吃看看味道如何吧 : 然後就走了 : 事後約十分鐘後 : 我和家人正努力著喝著咖啡想把海蚵之家的臭蝦猴味道壓下時 : : 海蚵之家的看起來像老闆娘的店員才走來 : 問我是否是剛才買蝦猴的人,我回答:嗯 : 看起來像老闆娘的店員,拿了250元退給我 : 並表示:剛才負責炸的店員不知道那鍋油是要倒掉的 : 所以才用那鍋油來炸,對我們表示不好意思 : (當時我在其店裡只看過那個鍋油,根本沒看到其他鍋油) : 事後離開鹿港時,實在忍不住,臭油味不斷的由胃裡散出 : 忍不住吐了三四次,但又吐不出來 : : 我是外來觀光客,可以接受東西比別人貴,比別家不好吃 : 也可以接受你因不小心而弄出品質有問題的東西 : (只是下次不會再去而己) : 最不能接受的是,明明東西有問題,第一時間和你反應 : 請店家二位店員,試吃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奇怪的地方 : 店家卻一付,這東西本來就是這個樣子,拒絕試吃看看 : 害顧客吃下有問題食品 : -- 以下是笑話,不要對號入座: 胖虎:我是說市政府絕不包庇任何一個違法失職的公務員 羊曉東不是公務員了!所以我包庇他,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2.107.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428554670.A.3A8.html ※ 編輯: linchainwen (211.22.107.225), 04/09/2015 12:49:13
推 LiuShine : 04/09 13:11
→ LiuShine : 。 04/09 13:12
推 FIRZEN45 : 如果只有一人便罷,但推文中有其他亦對該店印象不 04/09 13:24
→ FIRZEN45 : 佳 04/09 13:24
推 FIRZEN45 : 本文亦為店家相關人士所發之言論,可信度如何? 04/09 13:26
推 FIRZEN45 : 我個人是沒吃過相關產品,只是覺得事出有因而已 04/09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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