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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罵人混蛋 律師:可能吃官司
Nov 17th 2014, 16:40

為選舉謾罵人,可能吃上官司。為炒熱選舉氣氛,候選人及助選團隊常為造勢出現過於激動偏頗,甚至是攻擊、汙衊對手的負面選舉語言。針對連戰罵柯文哲「混蛋」及批評他「皇民化」,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尤英夫及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皆認為,可能構成妨礙名譽的公然侮辱及誹謗罪。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16日出席「中國人反獨護國動員大會」時,批柯文哲是「混蛋」。對此,尤英夫與蘇家宏皆表示,這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尤英夫說,不要說連戰,一般人在平常罵對方「混蛋」都會有問題。他強調,法律不會因為選舉就放假,甚至還會因選罷法被處以更重的罪責。

蘇家宏指出,雖然在選戰中常看到候選人互相謾罵,但選戰不是護身符,仍屬於可受公評的範圍,不代表在選戰中對人任意謾罵是被法律所接受的。譬如在選戰中,批評他人長得很像豬頭,這已經不是以「評述的立場」去做評論,而是包含了謾罵的意味在內,很有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的罪名。

而對於連戰貶抑柯文哲是接受過皇民化教育的人,尤英夫與蘇家宏同樣指出,可能會構成誹謗。尤英夫認為,連戰說柯文哲皇民化的這種言論,相對於「混蛋」來說,有提出更具體的事實來貶抑他人,將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刑責要比罵人「渾蛋」的公然侮辱更重。

蘇家宏卻進一步解釋說,由於連戰說柯文哲皇民化,只是在作一個評述,這樣講會比謾罵好一點,但主要還是必須回歸到法官跟檢察官的解讀與判斷,另外,所謂的皇民化算不算是一個對人帶有侮辱與貶抑的詞語,常會因人而異。

因此,蘇家宏強調,這就是為什麼妨礙名譽雖然很容易構成,卻不一定會成罪的原因。另外,最關鍵的點,還是要看柯文哲願不願意提告。他指出,過去的選舉,候選人互告妨礙名譽、誹謗及公然侮辱的官司時有所聞,但主要的意圖並非是打贏訴訟,而是針對對手的侮辱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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